大家都是排队上车,上班时间争分夺秒,自然是不愿意错过面前的每一趟地铁,排队排在前面也至关重要,来晚了就很可能赶不上最近的地铁。
大家拿她没辙,但陈先生性格本来就有些急躁,心中比较有正义感,对于女子的行为和表情,他有些看不下去了,只觉得恼火极了,在女子即将上车的时候,他便冲上前阻止,打了女子一拳,而女子不能上车,两人开始发生肢体冲突,闹了好一会才结束。
谁成想几天后,陈先生却被抓到了派出所,原来当时过后,这名叫李某的女子感觉身体不舒服,之后便前往医院检查,鉴定为轻微伤,虽然伤情不是很严重,但李某还是气呼呼报了警,想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陈先生住在北京,是一名通勤的上班族,每天都要乘坐地铁上班,而北京的交通挤是出了名的,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到处都是人满为患,哪怕陈先生每天都早早起床,但到了地铁站,还是要和无数上班族们挤地铁。
但谁成想这个时候,原本在后面的一名女子,突然就来到了车门前,很明显就是打算插队,对于这个行为,大家很是不满,但还是没人动手阻止,有人言语上指责,但女子却充耳不闻,一看就不是第一次插队,已经习以为常。
生活中的很多小事都体现着一个人的素质,而这些小事也更贴近生活,也同样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干事情讲究先来后到,排队成了一种共识,但尽管如此,还存在着一部分不讲素质插队的人,不顾他人感受,执意要插队,哪怕劝了也不听,对于这种人,很多人生气但是无可奈何。
前面的人动了自己就连忙跟上。警方也是认定陈先生打人是事实,但也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与此同时,警方对其作出了拘留3日的处罚。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等着门开之后,李某也是提出民事诉讼,2014年2月份!
不过陈先生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只觉得自己干了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况且当时他力度不大,对方也并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他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不过也是很规矩地排在后面,陈先生也是一如既往地在地铁站排队候车,某个工作日,地铁即将到来,不构成犯罪,是需要处以3~10日的行政拘留,大家都按捺不住,也确实对其造成一定损失,要求其赔偿1万元。
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秩序得以和谐运行,也离不开规矩的束缚,社会倡导讲文明、懂礼貌,遵守规矩更是一种守公德的行为,只有人与人之间互相懂礼节,这样才能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不过每个人性格不一样,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忍让。在北京的这桩“地铁插队打人案”,便是一女子地铁插队,惹起公愤,最后有人忍无可忍,将女子打伤,但谁知女子反手将打人者告上法律,索赔1万元,这样的行为法院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