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焘)11月9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江门市联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被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 元(1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详情显示,江门市联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能确保特种作业人员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此,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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