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网站建设公司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公共住房新出让地块涉及的[坑梓中心及老坑地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光祖南路与秀山路交汇处西南角,用地面积88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4。

为加快坪山区公共住房的用地供应,拟将[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6-14地块容积率由1.4调整为5.0,配建一所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与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备注:全部用于建设公共住房,幼儿园地下空间可统筹使用。

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坪山区公共住房新出让地块涉及的[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6-14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5月16日止。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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