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习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有力推动国有资产监管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逐步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这一体制坚持以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统领,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又反映我国国情和国有企业实际情况,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创新。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我们党领导和发展国有企业的基本立场、重大原则、方法路径,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总原则,发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政治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有企业的今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必须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国资国企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落实“第一议题”、“看齐对标”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及1.26万户重要子企业全面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连续7年开展党建责任制考核,持续完善党建工作格局,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多年努力,国有企业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明显增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状况明显改观,企业面貌、队伍面貌、改革发展面貌都发生了具有根本性的显著变化。

新征程上,国有企业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必须坚决把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国有资产监管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健全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深化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示范点建设,健全“政治要件”全链条落实机制,坚决把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推动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企业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持续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不能动摇的重大原则,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是推动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融合的有效制度设计。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国资国企改革历程,从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再到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把国资监管职能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一般经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都是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突出问题。

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国企改革不断深化。通过制定实施国企改革“1+N”文件,大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深化提升行动,国有资产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理念、方式、重点等加快转变,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深入推进,目前全国省一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平均比例超过99%;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从法律上、制度上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万多个各类公共服务机构、1500万户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基本完成分离移交,超过2000万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有力促进国有企业更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与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度融合。

2023年6月11日,由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施工的国家重大工程深中通道海底沉管隧道最终接头合龙。

图为2023年6月8日,“一航津安1”号沉管运输安装一体船将E23管节和最终接头浮运至安装现场。 新华社发

完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必须进一步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推动国有企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度融合。一方面,依法理清政府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更多依靠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行权履职,确保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充满生机活力的独立市场主体。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习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有效发挥了国民经济“顶梁柱”、“压舱石”作用。快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317.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3.4倍;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80.3万亿元、4.5万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1.1倍、1.2倍;2012—2023年累计实现增加值146.9万亿元,年均增长8.1%。

当前,国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需要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更好发挥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但目前国有企业不管是“质”还是“量”,与承担的使命责任都还有一定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必须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为总目标,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在做强做优上下更大功夫,完善考核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国有企业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聚焦“三个集中”,从战略上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立足主业实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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